摩托車稅根位移相關。
1.6排量及以下車輛購置稅=車輛含稅價格/1.17X7.5%車輛購置稅=30000/1.17X7.5%。
1.6排量以上車輛購置稅=車輛含稅價格/1.17X10%你的車輛購置稅=3萬/1.17x10%。
納稅人購買進口應稅車輛的,應稅車輛的應稅價值為:應稅價值=海關完稅價格海關消費稅應稅價值 10%。
購置稅是國家規定的,全國統一。是國稅局交的,要帶材料:車輛購置稅申請表;第三聯發票(納稅申報表);車輛合格證復印件1份,發票第一聯,身份證或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以上材料原件交驗。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第六條的規定,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按照下列規定確定:
1.納稅人購買的應稅車輛為自用車輛的,其應稅價值為納稅人向銷售者實際支付的全部價款,不含增值稅。
2.納稅人生產、使用的應稅車輛的應稅價值,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應稅車輛的銷售價格確定,不含增值稅。
3.納稅人購買進口應稅車輛的,應稅車輛的應稅價值為:應稅價值=海關完稅價格加海關消費稅應稅價值 10%。
4.納稅人通過捐贈、獎勵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應稅車輛的,應當按照購置應稅車輛的相關憑證所載明的價格確定其應稅價值,不含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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