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下來后應該怎么辦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下來后要這樣辦。
要是對認定書沒異議先和對方協商賠償。
有異議的在收到認定書三天內以書面形式向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寫明復核請求、理由和主要證據。上級部門五日內決定是否受理受理后三十日內出復核結論。
復核結果維持的交通管理部門會依認定書行政處罰比如警告、罰款、吊扣或吊銷駕駛證、拘留等。
之后雙方可申請交通管理部門調解賠償調解不成能向法院起訴。
向保險公司理賠時在認定書出具后申請提供認定書、駕駛證、行駛證、身份證等材料保險公司核定損失后規定時間內賠付有異議可協商或訴訟理賠中要配合調查。
要是調解賠償有爭議也能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總之要積極處理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