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下來以后怎么處理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下來以后您可以這么處理。
如果對認定結果無異議可先和對方協商賠償事宜。
要是協商不成雙方都請求交警調解的話可在收到認定書 10 日內書面提出調解申請。調解時交警會介紹事故基本情況、宣讀認定書、分析責任、確定賠償責任和計算賠償數額等。
若調解也沒達成一致或者有一方不愿意調解那受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要是對認定書有異議在收到認定書 3 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復核申請要載明復核請求、理由和主要證據。
如果復核維持原認定交通管理部門會依據認定書對當事人進行行政處罰比如警告、罰款、吊扣或吊銷駕駛證、拘留等。
另外記得在認定書出具后向保險公司理賠提供認定書、駕駛證、行駛證、身份證等材料配合保險公司調查等待核定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