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以后如何處理
收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以后如果對責任認定不服要在收到認定書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交警部門申請復核。
要是對責任認定沒異議能這么處理一是申請交警組織雙方調解。二是向法院起訴要求賠償損失。賠償時先由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賠償限額內全額賠償超出部分由對方按事故責任比例賠償。還可以自行協商這種方式通常針對小額或簡易案件并且得雙方對事故責任都沒意見。
交通管理部門可能會依據認定書對事故當事人進行行政處罰比如警告、罰款、吊扣、吊銷駕駛證或者拘留等。
如果雙方申請管理部門會就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進行調解調解成功按協議賠償調解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訴。
總之滿意責任認定就協商賠償不滿意就申請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