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限行開四停四怎么算
廣州限行“開四停四”是指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在管控區域內連續行駛時間最長不得超過4天(按自然日計算),再次駛入須間隔4天以上。
具體來說,從外地車輛第一次進入管控區域開始計算,在接下來的四天內,車輛都能夠在管控區域行駛。這四天里,不管是持續開四天,還是隔天斷續行駛,累計行駛天數不超過四天都符合規定。當車輛在管控區域累計行駛滿四天后,從第四天結束的24點起,就進入限行期限,接下來的四天不能駛入管控區域。即便在可行駛的四天期限內只開了一天,后續三天沒開車,也必須嚴格停滿四天,才能再次進入管控區域。
“開四停四”規則不受行駛距離和出行次數影響,重點在于行駛天數的累計計算。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包含節日放假的調休、周末連休時間也遵循此限行規則。廣大車主需牢記該規則,合理安排出行,避免因違反規定而受到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