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想說大多數jj查違停都是不合法的行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條規定,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是進行處罰的要件,不是可有可無的,必須是現實發生的,否則,人大常委就不需要將其寫入該法條,只要是不按規定停車就一律處罰就行了。如果沒有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話,按照該法條是不應當認定為違法停車進行處罰的。?現在只要你沒有按照規定停車jj一律給扣上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帽子,然后讓你交罰款,jj樂此不疲,zf多了收入,雙贏。但是現在車越來越多,車位越來越不夠,《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條罰款罰的歡,從來不見他們有力的執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條新建、改建、擴建的公共建筑、商業街區、居住區、大(中)型建筑等,應當配建、增建停車場;停車泊位不足的,應當及時改建或者擴建;投入使用的停車場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在城市道路范圍內,在不影響行人、車輛通行的情況下,zf有關部門可以施劃停車泊位。